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分类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区政府及其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需要向区政府及其部门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三)不予公开的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政府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
政府信息根据需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1、主动公开内容
老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包括区政府层面的信息公开和区政府各工作机构的信息公开。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区政府层面的主要信息:
(1)区政府及其工作机构设置情况;
(2)区政府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3)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4)本区年度政府工作报告、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5)区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情况;
(6)区政府重点工作;
(7)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数据;
(8)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9)区政府人事任免;
(10)依法应公开的其它政府信息。
2、主动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网上公开。
网址:www.wzwuyou.com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区政府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1、受理机构。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老城区环城西路58号;
邮政编码:471002。
2、公开范围。申请人需要区政府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条例》第七条、第八条和第十四条关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3、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老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
(2)申请的方式。
通过信函申请。申请人下载申请表,填写后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申请的处理流程。
①审查。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②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③答复。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答复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三、监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2.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附件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
附件2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docx